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18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hr@dfhrc.com,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电话。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222380080;0515-68038020。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50%。考评内容以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每个岗位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相关人员需笔试、面试均达合格线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递补
因个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拟聘用人员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派遣到相关工作岗位后,享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自主聘用编外人员待遇,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有关规定的,按政策要求兑现相关补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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